胡立彪:下架之后应有下文
    日期:2010-09-15 11:43  编辑: 超级管理员  来源: 中国质量报  查看:
    核心提示:
      最近,对两年前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重出江湖”一事,社会上议论很多。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在当下做好问题奶粉的清查和销毁,铲除安全隐患工作的同时,是否应该举一反三,对市场监管过程中的善后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一番反思呢?

          事实上,三聚氰胺恶灵再现已经引起许多消费者的警惕,他们因此有理由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存在严重问题的奶粉产品都能死灰复燃,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因质量问题被下架的那些产品,是否也都是象征性地从可以看到的货架上离开,然后到看不见地方走一圈,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呢?

          毋庸置疑,按照相关规定,进入市场的商品出现质量等问题必须要下架,而监管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当然也不是一“下”了之,下架之后也多有“下文”,但这个“下文”却有时不够明确和详尽,而消费者对这样的“下文”也难以知晓。比如,某地食品安全工作组在进行了一次市场抽查之后,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一律做停售下架处理,并张贴涉及企业黑榜。可是,这张“黑榜”绝大多数市民可能都看不到,因为它只贴在食品安全办门口,也别无第二份,更无相关媒体通告。很多情况下,“下架”之后的“下文”就像这张“黑榜”一样深藏不露,神龙见首不见尾。

          至于真正实施“下文”工作的企业,则更让人看不透了。尽管有时人们会看到一些企业通过媒体“见证”其当众销毁不合格产品的场面,但这多有作秀的成分,而知情者则坦言,下架商品并非只有销毁这一条“明路”,从“暗道”走掉的也有。都走到哪里去了呢?一般的情况是,出问题的零售商会把产品退回供货商,供货商退回经销商,经销商退回生产厂家。在这几个环节,供货商、经销商都不会对产品自行处理,他们只要从生产厂家那里把货款退回来就可以了。但是如果生产厂家消失了或者其中某个环节断掉,就不好说了。砸在供货商或经销商手里的货物很多又退货无门,他们是不甘心承受损失的,会想出其他的办法来处理货物。所谓的“其他办法”,当然都是不正当的违法手段了。

          即使下架商品顺利地退回到厂家,厂家也不一定按规矩办。除了如过期变质食品这样的个别产品厂家一般会销毁掉外(前些年陈馅月饼事件时有发生,证明现在的商业道德底线在某些不良厂商那里已变得非常脆弱),许多退回到厂家的产品都会经过技术加工,以期重新回到市场。这时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一是通过相关监管部门检查,被认定合格后重回市场;一是绕过相关监管部门检查,装扮成合格产品重回市场。

          这种违法之举当然也有风险,一旦被揪出来,企业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不过,现实中一些企业特别是那些没市场理想的小企业,还是敢冒这个风险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出了事不过就是被罚,最坏也就是关门,但处罚既不会倾家荡产,关门之后也有机会另起炉灶。

          这样看来,做好“下文”工作指望以自身利益为重的企业良心发现、自掌嘴巴是没有多少效果的,最终还得发挥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这一方面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完善市场法律法规,加强对下架产品回流过程的全面监管,堵死进入非法回炉的通道,另一方面还要求监管部门建立起解决“下文”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思路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