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钙物质如何使用早有规定天友乳业仍违规
    日期:1970-01-01 08:00  编辑:   来源: 汉网  查看:
    核心提示: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乳制品中能不能添加乳钙一事,目前已尘埃落定。乳钙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能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部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资源食品申报。目前,乳制品中添加使用乳钙都是违法行为,属于非法添加食用物质。

          由重庆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天友牌高钙酸牛奶(调味酸牛乳),其产品成分表上明示有:钙含量大于或等于130ml/100g(25%),配料表上注明有乳钙。

          乳钙为何物?一般被看做乳清无机盐浓缩物,是以牛奶中提取出的高乳蛋白钙。

          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相关公告中没有乳钙这品种。同时《食品营养强化使用卫生标准》中的食品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实施细则中规定: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必须符合本标准中规定的品种、范围和使用量。作为以强化钙为目的乳钙不在标准中的品种。使用乳钙的企业就是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

          为什么早有规定而不使其更加规范合法化呢?长期以来《食品卫生法》有它的单一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仅是部门规章,受限制。

          因此,就出现有很多专家站出来解释现象,把本来完整、规范、系统的法规,却被左右于专家的解释之间。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之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是适用的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八十六条对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罚是明确的。

          有企业说明,乳钙只是标识问题。企业的产品上的标注有乳钙,这更能说明企业的确添加了乳钙这一事实。从内在质量上说明该企业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值得深思的是:长期以来,有的企业打着“食用原料”、“知识产权保护”、“特色专利”等幌子,大肆宣传“优质营养”的概念,国内、国外的食品企业大肆宣传食品中“有营养作用的物质”,就是不申报,而国外的食品在中国市场以高出同类产品几倍的价格销售。由于不申报,中国企业就不能了解和掌握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技术。这样一来,中国企业在低附加值、技术含量不高或没有新的食品添加剂可用的情况下,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上不去,为了降低成本,就会挤压原料供应商。原料供应商就会掺杂使假,形成恶性循环的局面,“三聚氰胺”的悲剧就会再次出现。中国对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申报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其目的是丰富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让生产企业合法的广泛使用,从而提高中国食品企业的竞争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如何落实是每一个相关职能部门值得深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