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种公牛站管理
    日期:2010-12-13 12:48  编辑: admin  来源: 中国畜牧兽医报  查看:
    核心提示:新形势下的种公牛站管理

         一、我国种公牛站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近年来,我国奶牛、肉牛产业持续稳定发展。2009年,全国奶牛存栏1260万头,肉牛存栏5918.8万头,牛奶和牛肉产量分别达到3518万吨和635.5万吨,均连续多年居世界第3位。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的双重作用下,奶牛、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扩大,品种改良步伐不断加快,奶牛、肉牛单产水平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为奶牛、肉牛改良生产冻精的种公牛站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9年,全国44个种公牛站固定资产总量已达9.23亿元,年销售收入3.5亿元,实现利润6700万元,有8个种公牛站年利润超过400万元。技术人员比重达57.7%,比2008年提高4个百分点。

          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北京、上海、辽宁、山东等种公牛站,通过开展ISO9001、GAP认证工作和引进信息化管理等手段,提升了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了生产效率。2009年全年冻精抽检合格率达97.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自主培育公牛积极性明显增强在奶牛良种补贴、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等项目的推动下,各站继续加大荷斯坦种公牛后裔测定工作力度,2009年新增参加测定的荷斯坦种公牛143头,较2008年多增25头。同时,通过后裔测定选出的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用荷斯坦种公牛也进一步增加,2009年达到310头,占荷斯坦种公牛总数的比例由26.7%上升到35.3%。2009年开始的肉牛良种补贴试点工作,调动了种公牛站开展肉用种公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的积极性,各单位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测定工作。

          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种公牛站把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09年,各站参加全国技术培训500余人次,站内组织培训1000余人次。为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各站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开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各种公牛站无偿开展技术培训活动200多场,培训奶牛、肉牛养殖场户人员近4万人,为用户提供各类技术服务3100余人次。种公牛站在奶牛、肉牛改良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种公牛站发展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少数种公牛站改制困难重重,工作停滞不前;后备种公牛培育工作滞后,特别是肉用种公牛整体质量亟待提高;牛冷冻精液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城市快速发展,种公牛站防疫压力越来越大,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一加以解决。

          二、正确理解、全面贯彻《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种公牛站是我国奶牛、肉牛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加强种公牛站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在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基础上,制定了《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新办法”是《畜牧法》的配套法规,学好“新办法”的前提,首先要学好《畜牧法》,熟悉《畜牧法》关于种畜禽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结合学习《畜牧法》相关配套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新办法”的精神实质。

          根据《畜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形势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管理的需要,“新办法”从四个方面,对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进行了重大调整。

          界定了生产许可的审批范围根据《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新办法”将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家畜遗传材料纳入生产许许可范围,并对牛羊的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生产许可进行了具体规定。

          明确了申请的基本条件“新办法”根据《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对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从八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从事冷冻精液生产的许可条件从基础条件、仪器设备、种公牛的数量和质量、种公牛来源、技术力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针对以往对申报材料内容要求不够全面细致,不便于申请人申报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的问题,“新办法”还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我们还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对申请材料的规格、装订顺序等内容做了更加详细的要求,这些要求可在农业部网站行政许可栏目中查询。

          规范了审批程序根据《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新办法”明确提出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申请由省级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农业部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新办法”保留了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的有关要求,同时对现场评审人员的组成、评审内容、评审要求和评审步骤等又进一步细化,对现场评审的工作时限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办法”还改变了牛冷冻精液样品由种公牛站自行送检的做法,要求必须在现场评审专家的监督下,对冷冻精液等遗传材料进行抽样、封存、送检。“新办法”规定在发放牛冷冻精液的《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的同时,要公布合格公牛的编号。对许可有效期内新增种公牛的情况,“新办法”也做了相应规定。

          强化了生产许可的事后监管根据《畜牧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新办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活动。对于违法行为,依照《畜牧法》的有关规定,要分别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家畜遗传材料、罚款、吊销生产经营许可等处罚,使畜牧行政部门的相关职责进一步明确,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也有了相应的依据。

          三、认真执行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好

          作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是最早实施的。截至2009年底,中央财政5年共安排奶牛良种补贴资金7.15亿元,补贴范围由4个试点省区覆盖至全国,补贴品种由荷斯坦牛扩大到奶水牛、褐牛、乳用西门塔尔牛、牦牛和三河牛,累计改良奶牛2482.5万头(次),270万户奶农直接受益。参照奶牛良种补贴的成功做法,2009年国家又开始在10个肉牛主产省区,开展了肉牛良种补贴试点工作,改良肉牛200万头,补贴资金2000万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