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查扣一批外包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罐装奶粉
    日期:1970-01-01 08:00  编辑:   来源: 法治快报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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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州县消费者林某为小孩购买奶粉时,发现所购买的奶粉罐底打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与外包装标注的不同,于是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后,责令经销商给予消费者双倍赔偿,并对相关奶粉进行查扣。

          林某当日电话投诉称自己1天前在某牛奶专卖店为小孩选购奶粉时,见某品牌婴幼儿成长配方罐装奶粉外包装非常精美,并附有不少赠品,就花195元购买一盒,回家打开后,发现奶粉罐底打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与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一致,他立即赶到专卖店要求退货,不料遭到拒绝,于是打电话到城区工商所投诉,要求工商部门查处这种消费欺诈行为。

          城区工商所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对该店进行检查。经调查得知,该品牌奶粉以前从来没有外包装,只是近段时间为了促销商家才自行进行了包装。执法人员发现该品牌奶粉外包装生产日期为2009年12月18日,保质期2011年12月18日,而罐底打印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8日,保质期2011年8月18日,外包装上的日期显然属于虚假标注,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当即责令经销商给予消费者双倍(390元)赔偿,并对尚未销售的14罐奶粉进行了查扣。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请仔细察看所购食品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并当场索要购物凭证,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馈信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