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枣牛奶保质期内变质消费者讨说法
    日期:1970-01-01 08:00  编辑:   来源: 燕赵都市网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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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5月2日,平山县一位消费者在兴山超市门口购买了河北天天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阳光红枣牛奶(2010年4月10日生产,常温保存45天),包装完好无破口、胀包情况,5月6日饮用时发现严重变质现象,气味刺鼻难忍。
        消费者拿变质牛奶找到销售员,销售员只同意更换同等数量的牛奶,称变质是正常现象,不光天天乳业如此,光明、伊利、三元等大品牌都一样。消费者一怒之下将变质的四季阳光红枣牛奶拿到平山县工商局讨说法。工商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经销商,对方却避而不见。而红枣牛奶厂家的售后人员同样辩称变质很正常,发现变质可更换同等数量的产品。工商局负责人称其只负责协调,如果说质量有问题,需交钱检测,劝消费者要厂家赔两箱牛奶了事。

        记者走访时了解到,过半数消费者均对高额的检测费提出质疑。普通消费者能掏得起高额的检测费吗?这笔检测费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吗?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如何保护?非等到出现严重的食品中毒案件才严格查处吗?并由此联想到那些劣质矿泉水、灌装水,消费者何以检验、何以维护自身权益呢?

        记者调查发现,四季阳光牛奶不但质量有问题,就连包装也值得怀疑,其塑料袋上的印刷字迹随便一抹就可擦掉。

        截止发稿,工商部门和牛奶厂家对此事仍没有说法。

        天气日渐炎热,食物更容易腐坏变质,希望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瞪大眼睛,格外注意。 


        

        牛奶生产日期。


        

        超市销售员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