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凭证销售 超市最高兴
    日期:2011-03-31 11:00  编辑: admin  来源: 厦门网  查看:
    核心提示: 8月1日起,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没有乳制品销售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将被依法查处。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一规定,在业界和消费者中引发强烈反响。

        8月1日起,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没有乳制品销售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将被依法查处。国家工商总局的这一规定,在业界和消费者中引发强烈反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市,奶粉的销售渠道包括超市、专卖店、母婴用品店、代购、网店等。而液态奶、酸奶、乳饮料的渠道就更广了,杂货店、水果店、面包店,甚至煎饼店、路边摊、早餐工程摊点,都有卖各种盒装、袋装液态奶。

        “我还真没留意到,她们经营奶粉是否合法。”新妈妈罗女士说,她怀孕时就有人上门推销一款进口奶粉,称是通过特殊渠道从海外运来的,主要通过直销和网站的形式销售。她感觉产品是正货,价位也合理,根本没考虑到对方的经营是否合法。

        我市多家超市负责人表示,超市销售的奶粉,无论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都是根据国家规定办理了合法证件的。今后国家要求卖奶粉办证,超市一定会照章办事。“这有利于堵住一些不规范的销售渠道,对正道经营者是好事。”

        “国家加强对奶粉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流通环节的监管很有必要。”资深奶业人士郑先生透露,目前不少新妈妈热衷的网购、代购婴幼儿奶粉,其实存在很多管理盲点。“网上有些奶粉卖超低价,一罐比超市便宜大几十元,也不一定是从正规渠道进来的。消费税、关税、增值税,外加每批进口奶粉都需食品质量检验局的报告,正规渠道进来的奶粉比现在的一些代购价要贵得多。”他认为,有些实体店的产品,其实也是通过类似走私渠道进来的。“今后卖奶粉必须办证,估计会有相当一部分经营此类‘来历不明’产品的卖家无法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