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乳业从危机到信心之路分析
    日期:1970-01-01 08:00  编辑:   来源: 中国行业研究网  查看:
    核心提示:

      2008年是中国乳业惊心动魄的一年,三聚氰胺事件使整个行业的信誉遭受严重危机,国内市场急剧下滑,几乎所有企业都陷入了极端困难之中。2008年10月3日,即事件发生后的第22天,据对全国25个省区市的501家企业的统计,停产企业168家,停产率为34%,与事件发生前的9月10日相比,鲜奶收购量下降12%,当日企业倒奶4829吨,液体乳产量下降42%,乳粉产量上升11%,当日液体乳产销率为75.2%。2008年1-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企业乳制品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50%,其中液体乳同比增长-3.63%。乳制品产量负增长的省区市已达15个,主产区的华北5省区市均为负增长,其中河北省由25.8%下降为-11.06%。三鹿奶粉事件给中国乳业在世界上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产品出口嘎然停止。2008年1-9月份,我国乳粉出口量达5.75万吨,其中9月份出口1.5万吨,但10份出口仅为48吨,11月份出口2018吨,与上年同期比增长-65.81%,12月份出口4242吨,同比增长-38.05%。       这次事件定性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和巨大地经济损失,国家启动一级响应。从事故的类型来看,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属于是"非传统型食品安全问题",是人为的、蓄意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所制造的食品安全事件。这种食品安全问题一般比较隐蔽,无规律性,具有高科技、突发性的特点。按照传统的检验项目(环境污染、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病源性微生物等)和监控体系较难预防这类问题。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奶源质量监管缺失,原料乳收购秩序混乱无序所造成的。但是,三聚氰胺污染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而是我国乳业多年来发展不和谐、不规范、不科学所造成的,是各种矛盾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所导致的。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高昂的。要从根本上解决类似三聚氰胺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从健全法规政策,对行业进行规范和整顿;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安全防护网;对从业者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等四个方面去做工作。 

          一、政府监管部门制定法规政策,对行业进行整顿、规范: 

          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迅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对收奶站进行整顿,对收奶秩序进行规范整顿,对加工企业进行整顿。这些政策措施包括: 

          1、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颁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条例规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奶畜养殖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乳制品行业的管理;质检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制定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明确了企业在乳制品质量安全方面所承担的责任。 

          2、2008年10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 

          3、2008年10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与农业部颁发了《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在生鲜乳购销中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明确生鲜乳交易的数量、质量、价格、计价标准和违约责任等。 

         4、2008年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委制定的《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以建设现代奶业为总目标,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整顿奶站和乳制品生产企业、规范养殖为重点,努力开创奶业发展新局面,并推动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5、2008年11月7日,农业部发布了《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规范了生鲜乳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出售活动,对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辆实施许可证管理。 

         6、2008年11月至今年3月份,农业部对全国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国20393个奶站进行筛查,关闭奶站3908个,清理后保留奶站16485个全部纳入了监管范围,实施驻站监管。 

          7、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对国家发改委2008年3月、5月颁发的《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进行合并修订,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修改后的文件于6月份正式发布。 

          8、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发布,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实施的基本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要求。 

          9、2009年3月27日,农业部发布了《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对生鲜乳收购站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质量检验、人员要求、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卫生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10、卫生部组织对乳制品标准进行清理,并开始了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本次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后,拟形成96项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包括:15项产品标准、4项生产规范、63项理化检测方法、14项微生物检验方法。这些标准将在今年的下半年发布。 

          11、卫生部组织对乳制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进行清理和查处,以保障乳制品的质量与安全。 

          二、乳制品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质量与安全。 

          各乳品企业严格贯彻执行新近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1、加强奶源基地建设,引导奶农改变饲养模式,奶牛养殖走出庭院、进园(养殖园)、入区(饲养小区)、组建合作社。企业原料乳全部来源于自办牧场、合作牧场和经过资质认定的有经营许可证的收奶站,加强对挤奶、运输、入厂等环节监控,使原料乳的生产、收购在企业的有效监控之下。 

          2、购置仪器设备,加强对原料乳质量安全检验。所有乳制品加工企业都购置了快速检验设备,对进厂原料乳批批检验。检验项目除常规的脂肪、蛋白、干物质、密度、酸度等指标外,而且对三聚氰胺、抗生素做到批批检验,确保原料乳的质量与安全。 

          3、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并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从原料储存到加工、检验、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建立台帐,如实记录原料来源、数量、质量、批次、日期等相关信息。 

          4、乳制品加工企业普遍严格执行《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 

          三、对乳业的整顿规范,已取得明显成效。 

          1、2008年12月,农业部组织对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等6个奶业主产省生鲜奶三聚氰胺检测,共抽检660个奶站的660批次生鲜奶样,三聚氰胺含量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值的规定。 

          2、2009年,农业部组织的全国第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对北京等29个省份2259个生鲜乳收购站、1114台运输车的3373批次样品进行抽查,结果显示三聚氰胺含量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值的规定,合格率为100%;对内蒙古等13个牛奶主产省分903个收奶站的903批次生鲜奶样品抽查,生鲜乳中皮革水解蛋白检出率为0。 

          3、至2008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在2008年9月14日以后,对全国市场上的504个品牌的婴幼儿乳粉、普通乳粉、液体乳,进行了27771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的规定。 

          4、2009年5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最新抽查结果,经过对24个省市区市场销售的新生产液体乳、婴幼儿乳粉、普通乳粉、炼乳77个品牌,182个样品抽检,全部符合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的规定。 

          5、2009年5月11日,卫生部监督局公布了自2008年12月10日,卫生部等9个部门组织开展的为期4个多月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国统一对原料乳中三聚氰胺进行检测,检出率为零。全国23个省市区按照全国统一方案,共抽检原料乳、葡萄酒、小麦粉样品2.4万余件,其中原料乳中三聚氰胺检出率为零。 

          四、乳制品行业已走出低谷,消费者的信心逐渐建立,市场逐步得到恢复。 

          三聚氰胺事件距今已有8个月的时间,经过政府、企业、奶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中国乳业正在从危机中走出,生产、市场正逐步得到恢复,结束了整个行业负增长的局面,实现了正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乳品企业工业总产值354.2亿元,同比增长为5.53%,乳制品产量436.9万吨,同比增长3.28%。其中液体乳产量370.0万吨,同比增长3.08%;乳粉产量21.1万吨,同比增长21.0%。 

          目前中国乳业已由危机进入信心,我们可以告诉国人和广大的消费者,目前国产乳制品的品质量是好的、安全的,是可以相信的,完全可以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