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权激励前途未卜
    日期:2010-10-20 00:00  编辑: □韩迅 秦颖  来源:   查看:
    核心提示:
       在乳品行业竞争激烈、政策规范尚不明朗、液态奶和奶粉市场腹背受敌之际,以“上海市国资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改革第一单”面目出现的光明乳业股权激励仓促推行,其最终能否行权成功尚存变数。
           

       作为上海市国资企业股权激励试点改革的第一单,光明乳业的股权激励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9月27日,光明乳业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确定当日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但是,这个颇受上海国资监管部门看重的股权激励方案却备受市场和投资者质疑,甚至于在股东大会现场发生股东围攻总经理郭本恒的事件。备受诟病的股权激励,加之复杂的行权条件,最终能否行权成功尚存在“变局”。

      股东大会起冲突

       根据光明乳业的公告显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15.69万股,即公司股本总额的0.78%。授予价格为4.70元/股,激励对象为105人。正是这样一份股权激励方案,在中小股东中却引起轩然大波。
       

      9月20日,光明乳业在上海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笔者参与其中。由于对股权激励方案不满,到会的中小股东中途一度停止开会,矛头对准光明乳业总经理郭本恒,一场原本应该严肃的股权激励审议会议几乎变成一场“闹剧”。
       

      一位蒋姓投资者在会场上直接发难,他认为光明乳业目前处于发展困难阶段,2008年亏损,2009年刚刚扭亏就开始股权激励,“对于一个刚刚扭亏为盈的公司来说,应该在投资和发展方向上做出相应的积极举措,及时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才是第一要务。在扭亏为盈的节点仓促推出股权激励制度,很有可能再次引起市场的强烈反应,造成股价异动,带来一系列不可估计的负面影响。
       高管在这个时候做股权激励,涉嫌趁低价利益输送。”有部分投资者认为,此次股权激励对于光明乳业的激励对象而言,无异于“半卖半送”。

       对于投资者的质疑,董事长庄国蔚坦言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都是合规合法的,“是国资委审批过的。当然,股东有股东的发言权。”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针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发布的备忘录,如果标的股票是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和君股权激励研究中心分析师李明宇指出,“光明乳业的购买价格的确是政策规定的最低限,但合法合规。”尽管现场小股东对于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呈一边倒的反对姿态,但由于维持公司制度运行的基本原则之一??“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作用,最终通过投票还是通过了此次审议。不过,671915股的反对票还是彰显了中小投资者对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质疑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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