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加强奶站建设保障乳品安全
    日期:1970-01-01 08:00  编辑:   来源: 江苏农业信息网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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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张家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农业部15号令《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奶站规范化建设到位,保障奶牛养殖户的权益。

          一、严格奶站准入制度,合理布局。按照法律规定,申办生鲜乳许可证的奶站必须是具有工商登记的乳制品企业、奶牛专业合作社和奶牛规模饲养场。张家港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合理布局,辖区内所申办的四家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单位皆为经工商部门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及个体组织。

          二、严格奶站申办条件,规范奶站收购行为。张家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对申办生鲜乳收购站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审核,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限期整改。根据规定要求奶站建立各项台帐资料和规章制度,保证奶站硬件设施标准化,制度健全化,完善消毒措施,规范奶站的收购行为。

          三、实行生鲜乳收购站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张家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各生鲜乳收购站分别签订了动物防疫责任书、收奶站牛奶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明确所在镇动物防疫站站长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镇动物防疫站监管情况和奶站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建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求各奶站建立奶农明细表、奶农所饲养奶牛的“两病”健康台帐、生鲜乳收购记录、生鲜乳销售记录、生鲜乳检测记录,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留样制度,要求做到收购每个奶农的奶都必须留样,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追溯。

          五、强化奶农及生鲜乳收购站的法律意识。张家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奶农及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开展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奶牛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奶农及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能够全面掌握法律法规,规范生鲜乳生产和收购行为,以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