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2011年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日期:2011-05-30 13:31  编辑: admin  来源: 威海政府门户网站  查看:
    核心提示:山东威海:2011年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鲁牧质监发[2011]1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强化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管理,推动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建设。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建立健全奶畜养殖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督抽检、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生鲜乳收购站信用档案及“黑名单”通报等制度。开展奶业生产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全面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实现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治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兼顾奶畜养殖场(小区)。

      (三)重点内容

      奶牛养殖场(小区)标准化运营情况;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持证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等。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组织实施2011年农业部440批次监测任务和省级911批次监测任务,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配合农业部开展60批次生鲜乳样品质量安全异地抽检,检测项目为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相关违禁添加物。组织全市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互查,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情况进行检查达标评判。依据检测和检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规范引导

      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分片驻站、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点(站),严厉查处违规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以《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为指导,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规范引导,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严格规范生鲜乳“三表一单”使用和保管,为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保障。

      (三)搞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与技术培训

      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通过电视、网络、专家讲座、入户指导、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奶牛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奶牛人工授精和DHI测定等先进适用技术在生产的广泛应用,强化经营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组织实施奶畜养殖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抽检、异地抽检、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生鲜乳收购站信用档案及“黑名单”通报等五项制度。

      五、工作安排

      (一)5月-6月,印发奶畜养殖与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抽检、异地抽检、进货查验、从重处罚、生鲜乳收购站信用档案及“黑名单”通报等五项制度,督促各市区贯彻实施。

      (二)6月,完成实施省《生乳》国标安全指标监测任务、生鲜乳中菌落总数和部分理化指标检测工作。

      (三)7月,各市区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培训。

      (四)8月,完成省第二批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

      (五)9月,实施省《生乳》国标安全指标监测任务、生鲜乳中菌落总数和部分理化指标检测工作。

      (六)10月-11月,根据各项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开展生鲜乳生产收购执法联查活动。

      (七)11月-12月,实施省《生乳》国标安全指标监测任务、生鲜乳中菌落总数和部分理化指标检测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务于12月10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高度重视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市里方案和当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明确具体目标和责任,强化执行考核和督导。

      (二)强化监督执法。要加强对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奶业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根据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严格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预警,及时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三)密切协作沟通。充分调动各级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顿工作开展。

      (四)及时宣传总结。各地要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生鲜乳专项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引导正面舆论;一旦出现奶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要迅速报送、果断处理,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