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奶收购贷款贴息延至本月底
    日期:1970-01-01 08:00  编辑:   来源: 新京报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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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昨日下发通知称,去年颁布的中央财政对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将延续到3月底。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借款人新增的用于原料奶收购的贷款,按贴息期内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在去年奶业风波后,进一步加大对乳制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以此帮助乳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从而保护奶农利益。该人士表示,具体的延长时间是由国务院确定的。

        此次将去年底到期的优惠政策延长了3个月。延长期内的贴息率,仍按去年规定的3.105%执行。金融司人士对此解释说,这一贴息率是当时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虽然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该政策后,央行几次降息,但是为保护奶农利益,延续这一贴息率而没有按当前利率的50%执行。

        据了解,本次贴息为事后贴息。按照要求,4月30日前,符合贴息条件的乳制品企业,需凭经办银行确认的结息凭证,借款合同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内蒙古奶企贷款贴息名单有24户企业,其中伊利和蒙牛两家奶企占贷款总额约99%。同时各地也都有乳品企业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