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的通知
    日期:2011-07-21 10:20  编辑: admin  来源: 广东奶协  查看:
    核心提示:关于开展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的通知

       


       

      粤农函〔2011〕615号

      关于开展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稳步扩大优质奶牛后备资源,提高奶牛生产能力,国家建立了优质后备母牛补贴制度,今年 我省财政己安排专项资金,拟对全省实施奶牛良种补贴改良后的优质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地按要求认真开展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和品种

        实施2008年广东省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后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后备母牛,包括荷斯坦牛和奶水牛。

        二、登记区域

        实施2008年广东省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区,其中荷斯坦奶牛包括:广州、珠海、汕头、佛山、湛江、茂名、河源、肇庆、梅州、清远、惠州、揭阳等12个地级市,奶水牛包括:揭阳市的普宁和揭东县(市)、广州市的番禺区、佛山市的顺德和南海区等5个县(市、区)。

        三、登记造册

        1.实地核查。项目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要根据《广东省奶牛冻精配种母牛及新生牛犊记录表》(附件1,见粤农[2008]217号)内容,深入奶牛养殖场(户)开展实地核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后备母牛必须配戴全省统一编号(附件2,见粤农[2008]217号)的耳标,建档立卡,否则不予登记。

        2.公示。项目县(市、区)畜牧主管部门将实地核查且符合条件要求的优质后备母牛数量,造表(附件3)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应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2011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表》(附件4),报所在地级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3.各有关地级市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内的《2011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表》,同时填报《2011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汇总表》(附件5),于7月31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刘建营,联系电话:020-37288127

        邮  箱:ljy_1457@163.com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的通知
      广东省奶牛冻精配种母年及新生牛犊记录表
      广东省奶牛编号规则
      2011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情况公示表

      2011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登记表

      2011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汇总表